吉尼斯赋能品牌推广新高度,古井贡酒这份小年礼走心了******
1月14日小年夜,古井贡酒携带千盏传统中国灯笼,组成了书法体汉字“年三十”,亮相上海世博会博物馆,成功挑战“最大的灯笼拼成的词语”,成为新的吉尼斯世界纪录。
红底金字,象征着高贵与辉煌,寓意着丰收与红火。现场氛围和热情随着这座呈现“年三十”字样的巨型灯笼阵被一起点亮,古井贡酒“年味”祝福经过直播传递至世界各地。
古井集团党委委员、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古井销售公司董事长闫立军在致辞中表示,活动旨在借用“点亮年三十”一语双关的美好寓意,从用户视角搭建起品牌、消费者、年味三者的关联点,是弘扬中国年文化的一次创新之举。
依托吉尼斯平台,古井贡酒“点灯”祈福年三十
迎接新春,进入年末,古井贡酒策划了一系列“年味”活动。其中,这项向吉尼斯挑战的活动作为献礼祝福的“重头戏”,古井贡酒为此做足了充分准备。
小年夜来临,当“年三十”灯笼阵闪耀上海主会场和其他分会场的夜空,成为一个过年打卡的新地标;吉尼斯世界纪录官方认证官杨绍鹏宣布这一具备中国特色的活动挑战成功,载入吉尼斯纪录册,向世界展现中国传统文化的同时,再次强化古井贡酒的“年酒”形象。
“点亮年三十”作为古井贡酒以“年文化”为主题推出的社交互动系列活动,是“年文化战略”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2022年春节期间曾以抖音视频的形式激发了全民参与的热潮。
在“过大年,喝古井,看春晚”的品牌标语传遍大江南北的当下,“点亮年三十”活动行至第二届。在延续年文化祝福、首届即引发广泛关注的基础上,这一次将实现对消费者品牌认知和参与度的深度“巩固”。
在传统节日中,春节独具风向标意义,避开消费者的“审美疲劳”,送上让人印象深刻的独一份祝福,古井贡酒无疑给出一个新的答案——通过“挑战吉尼斯”的方式传递节日祝福,为消费者留下难忘的体验。
颇具新意的“拜年”方式,从两个方面体现出古井贡酒的深度考量。
一方面,借助“灯笼”的文化寓意和节日的氛围,引燃“烟火气”。
在我国传统年俗文化中,灯笼蕴含着阖家团圆、吉祥如意的美好祝愿之意。每逢年关,家家户户高挂的灯笼,成为春节欢乐氛围的重要组成部分,寄托新的一年对未来的新憧憬。
在举国欢腾中,让消费者见证“年三十”灯笼点亮小年夜,也亲自参与见证到一项新的世界纪录的诞生,可以让消费者感受节日与情感的交融,共享“挑战”的乐趣,兼具娱乐性、参与性,为消费者提供难忘记忆。
另一方面,利用“吉尼斯”的传播载体,吸引流量,形成古井贡酒与“年”的联动记忆。
而这已经不是古井贡酒与吉尼斯的第一次联动,此前,古井贡酒曾以《九酝酒法》的“世界现存最古老蒸馏酒酿造配方”认证登榜吉尼斯。此次延续话题的同时,加入“春节”这一中国特殊的节日,也是中华酒文化的一次向外输出。
在世博会博物馆馆长刘绣华看来,在世博会博物馆挑战吉尼斯世界纪录、体验年三十,是古井贡酒对中国年文化、中国年酒文化的一次生动融合。
可见,主动发起“点亮年三十,挑战吉尼斯”,是古井贡酒在吉尼斯世界纪录的再次登榜,足见古井贡酒在主动塑造品牌高度与抢占用户心智方面的实力,势必将在博得关注的基础上再次实现人气聚拢。
“年味”十足,古井贡酒成为年节最佳搭档
爆竹声中,岁末已至。在众多品牌的虎视眈眈下,传统春节这个一年一度国人最重视的节日,已经成为企业对话消费者、抢滩市场的重要舞台。
早在12月初,古井贡酒便开启了向全国人民、全球华人“拜年”的计划,随着春节联欢晚会特约广告片登陆央视,古井贡酒“过大年,喝古井,看春晚”的广告词又一次响彻大江南北,古井贡酒新春送福活动正式拉开序幕。
年份原浆·古20中国品牌之旅先后登陆哈尔滨、郑州、深圳、南京、武汉五大国内城市;在海外,包括美国纽约、英国伦敦、法国巴黎、荷兰阿姆斯特丹、日本东京等地的古井全球经销商“云端大拜年”活动也同步开启。
除了小年夜当晚的在上海世博会场馆的挑战活动外,为配合“点亮年三十”的主题,古井贡酒还在线上和线下推出了系列配套活动,增加消费者的参与度。
在线上,当日挑战以全媒体的直播形式,邀千万网友共同见证吉尼斯世界纪录的诞生;还有云商现场直播带货,为消费者送福利,带动“过年”氛围。
在线下,上海主会场的布景以年画、剪纸的形式烘托节日氛围。另外五个分会场,则通过走进高铁列车送礼品送福袋、采访各地喝酒年俗等趣味“互动”,为春节增添更多年味。
此外,在春节期间,古井贡酒推出“开盖扫码·瓶瓶有红包”活动,为消费者赠送年礼;还有开启“互动·春节集福”活动,通过集福卡获得抽奖资格,就有机会赢得古井美酒。
从创牌年份原浆到携手春晚,勇担传承重任,不负名酒使命。作为深耕“年文化”的扛旗者,古井贡酒连续多年来,不仅以“年酒”身份做“春节伴侣”,形成国人心中共同的品牌记忆,还不断成功摸索面对消费者的更多对话方式,强化品牌认知。
以“吉尼斯”挑战的新方式,开启一年好兆头,古井贡酒为全国人民带去更丰富的春节仪式感,履行与全国人民“春节之约”,让年味更浓,“点亮年三十挑战吉尼斯”的品牌盛宴引爆全国,在接下来春节活动的布局中,古井贡酒还持续为消费者带来更多的惊喜。
“二创”短视频如何与影视原作和谐共处****** 作者:张歌东(中国传媒大学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教授、中国电影剪辑学会短片短视频艺术委员会主任) 近年来,影视剪辑类短视频(俗称“‘二创’短视频”)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这些短视频节奏明快、剪辑手法新颖,受到短视频用户的青睐。不过,由“二创”短视频引发的版权争议日益突出。哪些“二创”短视频属于独创性作品?二度创作中,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在哪里?如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发挥剪辑艺术的魅力,让“二创”短视频良性发展?如何建立起符合网络时代要求的版权授予机制?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从艺术创作角度来看,“二创”短视频有多种类型,既有简单粗暴的切条,如“剪刀手”视频,也有融入了UP主的自我理解、加工、评论的类型,如故事改编、电影解说、主题混剪、视频人物志、视频影评等,不同类型的“二创”短视频,“独创性”的成分相差很大。 因此,版权机制要在“二创”短视频中发挥作用,就应先厘清“二创”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笔者认为,应从视频的剪辑程度、音频的改编程度、主题的改编程度、故事的改编程度等几个维度设定一个“二创指数”来判断到底是创作还是抄袭。其中的关键是,作者对影视原片素材的二度创作有无“创造性转化”,对影视原作的剪辑与改编有无“创新性发展”。因此,面对网络视听快速发展的现实,为推动短视频行业健康发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一方面应继续发挥剪辑艺术的长处,另一方面也应优化版权生态,构建起适合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 “二创”短视频迎合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碎片化的阅读习惯。这种“二创”作品在满足人们文化娱乐需求的同时,可能会削弱影视作品的完整性及艺术性。一些观众在观看了几分钟的电影介绍、解说、评论后,觉得没有必要再看原作,这也可能会对原作的市场收益造成影响。 但在笔者看来,我们不必将“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完全对立起来。对一般观众而言,他们观看的影视作品数量有限,“二创”短视频正好为其提供了“浏览器+文章摘要”。一些观众以往没看过相关作品,通过“二创”短视频对原作产生了兴趣,接着主动欣赏原作。在此情形下,“二创”短视频能够为原作迅速积累起口碑,产生“自来水”效应。现实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例子。一些中小成本电影,艺术质量不错,但囿于经费限制,没有进行大规模宣发,很多观众起初并不了解,但在“二创”短视频的接力传播下,观众知道了影片并主动走进影院。其实,对观众来说,大家更希望“二创”短视频,能够与影视艺术形成某种程度的跨媒介、跨平台互动,那样能够丰富影视产品的类型。 从发展的眼光看,“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的传播并非“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二创”短视频与影视作品的宣传营销应该形成良性互动,建立起适应媒介融合的影视传播体系。以电影宣发为例,随着传播渠道的变化,很多传统视频物料的传播效能在不断下降。在新的传播环境下,电影的宣发营销,完全可以利用短视频的形式来实现更好的传播效果。比如,宣发公司可以与数以百万计的“游击队”UP主合作,在影视剪辑、逻辑把握、亮点选取、用户心理理解等方面形成合力,最大化地扩大影片的影响力。 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技术创新时代已经到来,文化产品的创作手段面临着跨维度变革,如近年来兴起的AI写作、AI绘画等,都对传统的版权概念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二创”短视频所引发的思考不过是一个前奏曲。 什么是短视频?只有时长这一个维度吗?看待短视频,时长是一个维度,但不是唯一的维度。未来,随着短视频作品品质的提高以及硬件技术的发展,短视频的传播将不再囿于移动端,它可能会成为一种广泛存在的娱乐形式。从这个意义上看,“二创”短视频在未来甚至可能会发展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作品类型。 着眼于未来,我们非常期望能够构建起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在尊重版权、合法合理使用原作的前提下,发挥“二创”短视频剪辑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提升其独创性,这也是对影视原作审美价值和情感力量的强化与放大。同时,我们也期待长短视频平台在探索影视内容知识产权使用规范化方面携手同行。 我们欣喜地看到,业内诸如抖音和爱奇艺这样的长短视频平台已经启动合作:爱奇艺将向抖音授权其内容资产中拥有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长视频内容用于短视频创作。在具体操作层面,双方对解说、混剪、拆条等短视频二创形态进行了约定。这种合作是一次短视频创作者和影视版权方互利共赢的良性互动,是一种顺应互联网和UGC(用户原创内容,即用户将自己原创的内容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展示或者提供给其他用户)大趋势的双向奔赴。我们希望这种合作能够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长视频内容知识产权的规范使用,助力“二创”短视频持续健康发展。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1日 13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